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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南学院201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

湘南学院201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

湘南学院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如下:
录取对象: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。
录取方式:统一招生计划内招生,按照高考成绩、校内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录取名单。
招生计划: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。
高考成绩:单独招生考生的高考成绩,按照文化课成绩和综合成绩的比例分别计算得分,文化课成绩占60%,综合成绩占40%。
校内考试成绩:校内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口才表现、表演技能、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,按照考试成绩排名得分,占总成绩的30%。
面试成绩:面试环节主要考查考生的口才表现、表演技能、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,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得分,占总成绩的10%。
综合成绩:高考成绩、校内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得出,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。
录取名单:根据录取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,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,录取名单公示后进行确认。
以上是湘南学院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,仅供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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